公告:大悦城收购将收尾 二供一股票融资64亿港元

观点地产网   2015-03-02 07:45

核心提示:2月27日,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宣布,公司拟透过每持有2股现有股份可获发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供股股份1.35港元的价格进行供股的方式向合资格股东发行最多47.37亿股供股股份,最多筹集64.04亿港元。

  2月27日,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宣布,公司拟透过每持有2股现有股份可获发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以每股供股股份1.35港元的价格进行供股的方式向合资格股东发行最多47.37亿股供股股份,最多筹集64.04亿港元。

  媒体查阅资料得知,此次供股的认购价为每股供股股份1.35港元,该认购价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1.43港元折让约5.6%,此外另有其他固定。

  根据该次供股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最多为63.64亿港元,有关款项拟用于支付收购事项代价的余额62.30亿港元,任何余下款项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于公告中,大悦城地产方面强调,该供股仅供合资格股东参与,不会向不合资格股东提呈。据其介绍,合资格股东的主要是大悦城地产的控股股东得茂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GICPrivateLimited以及于记录日期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中国人寿。

  该公司披露称,于公告日期,给予承诺的股东(包括得茂、GIC及中国人寿)合共持有公司72.50亿股,占公司于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约76.42%;彼等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向公司承诺接纳及承购供股项下最多35.97亿股供股股份,占公司初步发售供股股份总数的约75.84%。

  其中,控股股东得茂已不可撤回地承诺,认购根据供股暂定配发的相关供股股份数目最多31.52亿股供股股份,以维持其控股股东身份。

  媒体进一步了解到,为了保证此次融资的完成,大悦城地产称,倘供股认购不足,大悦城地产拟发行且并无获合资格股东承购的供股股份将不会配发予股东,而供股规模将作相应调减。

  在此情况下,大悦城地产将考虑透过按供股项下的认购价相等的发行价,向得茂发行不超过44.86亿股新可转换优先股作为额外可转换优先股支付有关不足款项,所得款项最高将约为60.56亿港元。

  据媒体回顾,于2014年9月12日,彼时仍名为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的大悦城地产宣布,公司拟收购的目标集团,除在北京、上海、天津、烟台及沈阳等5个城市拥有6个大悦城综合体项目外,亦于北京安定门项目、北京中粮广场以及上海中粮大厦中拥有非控股权益。目标集团总收购代价124.6亿港元,较今年6月止重估资产净值折让42.69%。

  根据收购公告公布的物业估值,截至今年6月,西单大悦城估值86.57亿,沈阳大悦城估值26.13亿,朝阳大悦城估值48.91亿,上海大悦城估值106.82亿,天津大悦城估值50.78亿,烟台大悦城估值7.46亿,北京中粮广场估值20.04亿,上海中粮大厦估值1.76亿。

  而为了收购该笔优质资产包,大悦城地产也早做了融资安排。早在2014年9月份公布收购事项之时,该公司即称将根据市场状况,计划开展一系列外部筹资及融资安排以支付收购代价,包括配售、债务融资及/或其他股权融资。

  当年11月11日,中粮置地称,将发行一笔总额为8亿美元的票据,于2019年到期。12月4日,该收购事项完成,而大悦城地产支付收购代价的50%,即62.3亿港元。而余下的62.3亿港元须于2015年6月4日(为收购事项完成日期后的6个月)或之前支付。

  2015年1月14日,原中粮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改名为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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