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交所此前出具的《关于对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其称,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并未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
同时,双方也不存在任何合伙、合作、联姻等其他经济利益。
不过华润方面指出,其下属企业与宝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曾开展若干常规业务经营合作,但相关商业角色均由华润股份下属企业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管理,上市公司治理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于其各自的业务经营需要和内部决策程序作出,完全独立于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商业决策。
“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并不因上述常规业务合作事项在持有万科股份及其形式相关表决权事宜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与此同时,华润方面强调其与宝能系在部分事项上存在较大分歧。包括,宝能系在6月24日提请万科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其提出的罢免万科10名现任董事和罢免2名监事的议案,当中包括3名在华润下属企业任职的董事以及1名在下属企业任职的监事。
另外,在6月27日万科股东会上,就审议万科2015年度报告及审计财务报告事宜,华润表决意见为同意,而钜盛华和前海人寿的表决意见为反对。
此次被罚的主角分列万科第一、第三位股东,3月底即是万科董事会换届之际,万科股权之争中的东风已现,万科无疑成为了胜者。
“宝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万科是否违规,钜盛华和前海人寿是否应该合并计算股权,保监会、证监会应该联合监管,给一个明确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