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大战存在共赢方式么?最好的结局是违规者付出代价

新浪财经   2016-07-27 15:28
核心提示:万科股权之争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让法律胜出,让规则胜出,让市场胜出;让违规者出局,让欺诈者出局,让无德者出局。

  目前万科之争激烈的现状,可以用以下的词汇来形容:违规者的理直气壮,失信者的大言不惭,任性者的无法无天,无德者的强词夺理,内幕者的为所欲为,私利者的无理强辩。情怀者的出言不逊,管理者的沉默寡言,独董者的徒有虚名,股东者的无可奈何,旁观者的义愤填膺,野蛮者的贼喊捉贼。

  出于化解监管层目前监管压力的好心,或者是本着为了让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再受到伤害的愿望,有人善意的提出了让各方都静下心来,坦诚以待的取得一个共赢的局面,并认为是一个几全其美的上策,愿望倒是十分美好,可现实却十分骨感,以目前各方的真实的主张来看,能有一个所谓共赢的方式存在吗?

  先来看看三方各自的投资主张和理念,或者是三方目前持有不可打破的底线何在。

  作为万科股份的第一方,万科高管层与王石的目的再明显不过了,为了将既得的利益继续维持下去,或者说为了不让万科管理的内幕让外人知晓,这也是他们本能竭力拒绝宝能的收购的因素,既不希望宝能作为第一大股东存在,更不愿意宝能有一个人进入董事会,所有的违规行为无疑都了朝这个目标奋斗的。

  而作为目前万科股份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宝能,也许开始仅仅是作为一种财务投资,同时可能也有战略投资的考虑,视收购的具体情况而定,财务投资与战略投资两相宜,随着矛盾的激化,宝能的战略投资愿望占了上峰,并且有了进入万科重事会的想法,虽然有全部罢免董事会成员的提案,也许并不是宝能真实的意图的表示,但传达出一个十分强烈的信息,那就是要改组重事会组成人员机构,也许宝能会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让给华润,而是以第二大股东的身份取得董事会1-2人资格,这就是宝能希望的底线所在。

  再来看看作为曾经的第一大股东华润的真实诉求,作为一个体形庞大的国有企业,保持国有资产的增值是义不容辞的事,也就是说第一大股东的位置是不容动摇,更不可能失去,不然,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谁也承担不起,作为上改过去什么都不过问的第一大股东,改变目前什么都不作为的状态的想法是十分强烈的,也是作为一个第一大股东应当尽的责任。

  显然,宝能与华润的主张有交集的地方,而与王石及高管层却无共同点,万科高管层希望与王石共进退,当然,也许仅仅是一种提升自价的一种策略,或者是对宝能的一种施压方式,如同万科的举报信一样的效果。

  作为王石必须离开万科并且要改组蕙事会人员组成结构的条件,也许才是宝与华润心目中企望的共赢结果,而王石必须要留下来,而且董事会成员不能容忍改变,才是目前万科高管层所期望的共赢局面。

  很明显,三方所希望的共赢底线是不相同的,既然共赢的希望十分渺茫,而且也不是各方希望中的共赢结果。

  何况如果只是为了面子,或者是为了一种转舆论关注的焦点,而达成一种不是各方期望中的共赢结果,或者是以伤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作为代价,还不如没有为好。

  而且,有人建议王石要有尊严地离场。如果用破坏法规的尊严,换取王石离场的尊严,无疑是对法规的一种伤害,如果以违规操作的行为,被专家视为是企业的治理规范,无疑让规范毫无权威性而言。如果企业以暗箱的方式行事,被权威视为公开透明的良治公司,无疑是对股市公平公正的巨大损害。

  不遵守规则,所以股市才会产生众多违背常理的乱象,欺诈造假,股市才会发生太多的内幕交易。贱踏法规,股市才会有很多牺牲投资者利益的现象生存。

  万科股权之争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让法律胜出,让规则胜出,让市场胜出;让违规者出局,让欺诈者出局,让无德者出局。

  万科最好的结局: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让失信者下课出局,才能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让乱纪者受到查处,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让违规者受到惩罚,才能保护守法者的正当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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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万科王石万科高管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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