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58万的巴黎贝甜,完成了一场伟大的营销

餐饮O2O   2022-09-07 08:00
核心提示:巴黎贝甜因为违规经营,被罚了58万,是违规经营收入的十倍。但上海的居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却踊跃下单,“要替巴黎贝甜交罚款”。

​人生就像一个巧克力盒子,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阿甘正传》

如果能用一句话概括巴黎贝甜(需求面积:120-150平方米)最近的遭遇,可能没什么比《阿甘正传》里的这句台词更适合了。

因为违规经营,被罚了58万,是违规经营收入的十倍。

一般来说,对食品企业,这都是沉重打击,但上海的居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却踊跃下单,“要替巴黎贝甜交罚款”。

如果说营销能够成就企业,那巴黎贝甜的这次违规,堪称歪打正着的营销神来之笔。

01

“巴黎贝甜”事件回放

事情其实不复杂,四月底的时候,上海是什么样子,如果您不健忘,应该还会记得。

所有物流完全停摆,很多足不出户的人拿不到物资,有些团长或者保供公司出售天价物资,但为了吃饭,大家也只能忍了。

面包店巴黎贝甜的工厂被封闭了,有些员工回不了家,于是公司把他们送到了培训中心居住。

在培训中心没事做的员工做起了面包,一样的原材料,一样的工人,唯一的区别是:培训中心没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那时候有的上海人已经饿的要吃绿化带了,哪管有没有这个许可啊,于是得知巴黎贝甜的培训中心能做面包后,就联系到员工,下单买面包。

巴黎贝甜也没加价,卖的也不多,就卖了五万八。

按理说这就是疫情期间居民自救的一个小插曲,周围居民吃到了东西,巴黎贝甜在封控时期能回回血,赚得还是良心钱,这是个两全其美的佳话。

但是有关部门在封控结束三个月后表示:你没许可,要十倍罚款。

要说这罚款还真是有法可依,很多人说的紧急避险其实很难适用,因为你如果要说购买巴黎贝甜面包是紧急避险,你就必须要举证:当时不吃他们的面包就要饿死。

显然,这在实操上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人们对这次处罚依旧十分腻歪,疫情期间的种种乱象好像都没了下文,在巴黎贝甜生产遇到困难的时候有关部门袖手旁观,结果到了罚款的时候突然明镜高悬起来。

也难怪有人说这有关部门像是法海。

人家许仙(居民)都不在乎白娘子是人是妖(有没有许可),你非得出来把人家拆散,换谁都会反感。

02

惹争议的处罚,被消费者不屑

这一处罚一经披露,即引发巨大争议。

上海静默期间曾受惠于“巴黎贝甜”面包店的网友,纷纷晒出当时的社交媒体信息,追忆对这一“良心店家”的感激,并质疑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合情理。

如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授曲卫国对该处罚质疑称,“巴黎贝甜”的企业员工“擅自”生产糕点为满足疫情期间居民当时的急需,且所销售的产品没有获取暴利,他们有主观违反食品法的恶意不强;

曲教授建议根据新出台的上海市《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撤销对“巴黎贝甜”的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开回应,解释了处罚的依据。

据该案行政处罚通知书显示,“2022年4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老虹井路100号的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在一楼场地内查见醒发箱、厨房对流式热风炉、三层烤箱等糕点生产设备及迷你羊角面包冷冻面团,Q萌芝士棒冷冻面团等原料。同时查见产品套餐清单、送货清单、相关套餐生产、团购、结算、配送记录等材料。现场人员无法提供该场所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材料。”

当然,对上述事实,舆论并未质疑。

监管部门援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根据“巴黎贝甜”违法所得为5.85万元,按十倍处罚58.5万元已是最低幅度。

同时,回应也表示,企业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该局将积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这波操作在程度上严格来说合理合法,有据可依。但是部分网友却提出了质疑:

“我怎么觉得这是功臣。”“这是真正字面意思上的‘秋后算账’。”“为众人抱薪者,罚款58.5万。”“冲破封锁送面包的被罚了?”“这张罚单是最好的广告”……

网友的逻辑是:当时上海属于特殊状态,部分地区食品供应较慢,住在培训中心的员工先只是自给自足,后为周边的居民提供食品,这是“救人于水火”,而且其价格也没有“哄抬物价”或者“以次充好”,虽然只是在其培训中心生产的产品,但不至于被罚58万之巨。

“巴黎贝甜”被处罚引发争议后,不少网友发起号召,踊跃下单,疯狂清空货架,用实际行动“买他买他买他”来表达支持,已然颇显世道人心。

有的人把外卖地址直接定在了店里,并在订单上备注:“我在减肥,吃不了,你们帮我吃”、“人在外地,心意一下”。

还有的人在订单备注上写了那句老生常谈的话: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这份善良传递到巴黎贝甜那里,也给这家面包店做了一个业内顶尖广告策划都难以做出的宣传广告,而成本只需要58万罚款,却堪比上亿天价广告的效果。

这件事虽然意外成为了一次非常成功的营销,但完全属于歪打正着,我甚至敢相信,在罚单下达的时候,这家企业都没想到后面会有这样的反转。

在他们四月份做面包平价卖给周边居民的时候,也不可能预料到后来会发生这些跌宕起伏的事。

去年郑州暴雨,鸿星尔克在面临财务危机的情况下,依然向郑州捐款5000万,引来了网友的“野性消费”,也是这个道理。

我们现在很多公司都在讲如何树立品牌,如何做好营销,打造属于公司的人设。

但无论是鸿星尔克还是巴黎贝甜,都说明,只要你承担了自己的责任,那就树立了最好的公司人格,做出了最好的营销。

03

不要让罚款成为执法的“目的”

新华网8月30日发布文章就前期陕西榆林“卖5斤芹菜被罚6.6万”的事件进行通报,文章发布了国务院督查组的调查观点:

在经历三年疫情、大量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处罚方式从严从重,不但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国家助企纾困的效果。

“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

督查组介绍,一些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时间较早,未经及时修正,存在处罚内容宽泛、表述抽象、缺乏客观标准等问题。

一些地方执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处罚严苛、过罚不相当的现象十分普遍。

其二,处罚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倒逼从严办案。

督查组发现,在食品安全领域,有关部门存在以办案数量和罚款规模进行考核的现象。

其三,对行政处罚执行权缺少有效制衡。

督查组介绍,行政处罚案件由本机关立案、本机关调查取证、本机关负责人做出处罚决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权力过于集中。小微市场主体虽可提出行政复议,但很难获得改正。

同时,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耗时长,小微市场主体难以承担相关成本。这一切造成对小微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不够。

国务院督查组的通报,可谓一针见血,充分认识到了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而且直击问题的根由,令人称快。

近年来,对很多执法部门来说“处罚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倒逼从严办案”似乎已成为一套潜规则,即使处罚得不合理,“小微市场主体虽可提出行政复议,但很难获得改正”,这就说明自我纠错机制在失效。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的目的是要建立有序、透明、合法的市场秩序,保证供需双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健康环保的优质商品,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运作和高效发展,而不是以“罚款”为最终目的。

此次巴黎贝甜事件,既然确实违法了相关犯规,也确实应该罚,只是,相应法规是否考虑到了很多不可抗力的情况,在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下,是否应该细化或者调整一下处罚的力度?

罗翔在课堂中讲到:在法律界,出于对“程序正义”的追求,很多时候不可避免会造就坚硬、冰冷的姿态。

但在老百姓眼里,一个优秀的执法者,在具备专业与理性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对世界怀抱最大的善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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