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发展14.4亿出售深圳前海办公楼30%股权予周大福

观点网   2024-06-27 13:47

核心提示:由一栋43层高办公大楼(包括3层防火层及5层零售购物商场)及停车场构成,该物业于2023年8月落成,即前海周大福金融大厦。

6月26日,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出售天得发展有限公司的30%股权。

公显示,于2024年6月26日(交易时段后),卖方Total Partner Holdings Limited(新世界发展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Shine Through Holdings Limited(周大福企业全资附属公司)及新世界发展订立买卖协议。

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及转让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入及承接待售股份和待售贷款,代价为人民币1,440,450,187元,可予调整(如有);新世界发展同意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向买方提供担保,保证卖方妥善并准时地遵守和履行买卖协议下的所有责任。

待售股份占目标公司天得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30%,交易完成后,新世界发展将不再直接或间接于目标集团及该物业拥有任何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分别由买方及卖方拥有70%及30%权益,并全资拥有中国联营公司,旗下主要资产为坐落于深圳市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枢纽大街66号,由一栋43层高办公大楼(包括3层防火层及5层零售购物商场)及停车场构成,该物业于2023年8月落成,即前海周大福金融大厦。

新世界发展董事会认为,公司于目标集团仅拥有少数股权,故并不拥有该物业的管理控制权。根据备考账目估计,目标公司将于2024年6月至8月录得每月约人民币400万元的备考未经审核综合亏损。董事会经考虑上述情况认为,出售事项是集团释放该物业投资价值的良机,可套现现金资源,藉以改善集团的资金流动并加强财务状况。出售事项所得代价足够集团收回待售贷款,并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拨充为一般营运资金。

于本公告日期,周大福企业(连同其附属公司)拥有新世界发展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5.24%。由于买方是周大福企业的全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买方是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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