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830亿遗产案落幕:华懋慈善基金仅为信托人

赢商网综合媒体报道   2015-05-19 09:11

核心提示:龚如心生前是香港女首富,与丈夫王德辉一生的遭遇相当坎坷。龚如心和王德辉早年创立华懋集团投资房地产,致富后跻身香港十大富豪榜。

龚如心830亿元遗产案落幕:终裁华懋基金仅受托人

   (大公财经讯 记者 梁康然)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830亿元遗产案,华懋慈善基金以何身份打理遗产争议,昨日得出终极裁决。终审法院颁下判词驳回基金的上诉,裁定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意旨,并非无条件把遗产馈赠予基金,而是以“受托人”身份持有遗产。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表示,裁决不影响基金行善宗旨,形容自己心情是“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华懋慈善基金表示,将尽快与律政司开会订立履行遗嘱方案。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称,欢迎终院裁决,将研究判词内容以跟进管理,希望在法律框架下发挥基金慈善效益。

图:龚仁心昨天形容自己心情是“宠辱不惊、去留无意”/新华社

  终审法院昨日颁下长达47页的判词,指出2002年遗嘱有四大要项,一是“遗产馈赠予基金”;二是“成立管理机构,设立类似诺贝尔奖的世界性奖金”;三是基金须受监管,切实管理公司业务和资金运用;四是照顾王德辉家人,以及为华懋集团旗下员工与其子女给予支援。

  五法官一致驳回上诉

  在判词中指,遗嘱内语句须根据整份内文的上文下理来解读及理解。虽然遗嘱曾用“馈赠”一字,但其后二至三项的要点,均充分而清晰地显示,龚如心希望基金成立监管机构,达成慈善目的。可见基金是以“受托人”身份持有全部遗产,并非让基金无条件地承继遗产。处理本案的五位终审法官一致裁定,驳回基金的上诉。

  基金昨日仅由代表律师何文基到庭领取判词,何文基在庭外称,基金对裁决并无失望,认为透过法庭明确地解释遗嘱,更有利基金加快推行慈善工作。他解释,在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前,基金未曾部署如何执行遗嘱。在得出裁决结果后,目前需要与有关人士开会,仔细研究判词内容。

  将开会商设监管机构

  何文基透露,将在短期内与律政司开会,研究成立监管机构、设立奖项等范围。虽然遗嘱列明监管机构须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香港特首”三者组成,但基金方尚未接触上述人士。他认为成立监管机构并非最困难工作,反而遗嘱第四要项,即照顾华懋员工,在执行上有很多细节需考量研究。

  对于早前有人入禀向基金“追讨讼费借贷”问题,何文基回应称,当日大部分诉讼资金属于捐款,目前仅有一宗追讨利息的钱债诉讼需要处理。不过,讨债者提出的利息达年息48厘,而且无任何文件支持说法,他质疑索债理据。

  龚仁心昨午接受传媒访问时称,需与律师团研究判词内容,未决定与律政司开会时间。他强调无论终院裁决如何,基金都会按遗嘱内容,运用遗产作慈善用途,裁决结果不影响基金行善宗旨,亦没影响基金运作。

  龚仁心于2010年2月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败诉,遗产持有权归予基金时,曾形容裁决结果“天地有正气”,就今次终极败诉,他称:“天地当然有正气,法庭就是其代表。不能说上诉被驳回就是没正气。”他形容,当下心情是“和昨日一样、前日一样,后日也是一样,明天也一样。如果一定要用形容词来说,可以简单以八个字来说:宠辱不惊,去留无意”。

  袁国强冀发挥最大效益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午会见传媒时称,终院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龚如心遗产的受托人,对事件往后发展有深远影响,令律政司往后就这事的路向清晰化。就对基金成立监管机构的安排,他称律政司曾构思不同建议,现需与独立大律师团队包括英国御用大律师,研究判词内容及需否修改原先想法,并需要与法庭委任的独立临时遗产管理人检视基金最新情况,并在有需要时,与华懋慈善基金开会商量。他称律政司的责任是慈善事业守护者,希望基金发挥最大的慈善效益。

  律政司发言人补充,律政司会继续关注遗产的管理状况,并就遗嘱执行问题上,与基金及临时遗产管理人磋商。律政司会按“慈善事务守护者”身份,继续密切留意并就遗产的管理、保存和遗嘱执行等事宜适时作出跟进,包括向法庭寻求所需指示,以维护及保障慈善利益。

龚如心830亿遗产案尘埃落定 巨款使用将受更多制约

  【环球时报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轰动华人圈的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案终于尘埃落定。香港终审法院18日驳回华懋慈善基金的上诉,维持该基金是龚如心遗产受托人的地位。香港媒体称,这项裁定为龚如心留下的庞大遗产做出法律定位,将来该基金如何使用这笔巨额遗产将受到更多约束和监督管理。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留下830亿港元的巨额遗产。香港高等法院2013年裁定,根据龚如心于2002年签署的遗嘱,华懋基金只是遗产信托人,而非受益人,必须按照遗嘱,利用遗产进行慈善项目。但华懋基金称法庭判决错误,认为基金有权决定如何动用遗产,于是上月再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18日,终审法院5位法官一致裁定基金败诉。长达47页的书面判词称,遗嘱的整体文意清晰显示遗嘱是为慈善目的而订立的信托,因此裁定华懋基金是以受托人形式持有龚如心全部遗产,而不是以无条件馈赠形式接受遗产的任何部分。分析认为,相对于信托人,如果华懋基金是受益人,将拥有处理遗产的自由度。

  据香港《星岛日报》18日报道,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格林曾在庭上陈词表示,龚如心2002年遗嘱首段的第一句已表明该基金是由她与丈夫王德辉共同创立的,显示该基金对她的重要性,她是有意把遗产馈赠给华懋慈善基金,且遗嘱中“我所有财产于我离世之后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的“拨归”一词,包含“属于”和“转移拥有权”的含义,换言之基金是龚如心财产的受益人。格林还说,龚如心要求由中国总理、联合国秘书长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组成的管理机构监管基金,仅属“门面工夫”,旨在提升基金的威望,事实上无论基金最终是受益人还是信托人,都须履行遗嘱内的条款办事。

  代表律政司的英国御用大状西蒙则称,虽然龚如心在其2002年的遗嘱中没有提出“信托”一词,但遗嘱条款内容已肯定她成立信托的意愿,也肯定将财产用作慈善,因此华懋基金称龚是无条件将遗产馈赠予基金、基金是受益人的说法,违背了龚的意愿。

  香港电台称,龚如心在遗嘱内指定,基金在她离世后要交托给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和香港行政长官组成的管理机构监管,并计划设立一笔类似诺贝尔奖的奖金。18日最终判决结果出来后,代表华懋基金的律师何文基在庭外表示,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已于第一时间知道结果,他并未感到失望,下午就去律师行开会商讨事件。何文基强调,裁决并未打乱基金就龚如心遗产的部署,反而可正确解释遗嘱,令基金尽快按照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开展慈善工作。他透露,华懋要与律政司商量如何成立一个监管机构,尽快确定一个执行遗嘱的计划,而最困难的将是如何执行遗嘱第4段,包括照顾华懋之前的员工;而华懋至今仍未接触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和香港特首。律政司称会详细研究判词,并就龚如心遗嘱执行的安排及细节,与华懋慈善基金及临时遗产管理人磋商。

  龚如心生前是香港女首富,与丈夫王德辉一生的遭遇相当坎坷。龚如心和王德辉早年创立华懋集团投资房地产,致富后跻身香港十大富豪榜。但很不幸,王德辉曾先后于1983年及1990年被歹徒绑架,家人曾向歹徒交付6000万美元现金,但王德辉依然下落不明,香港高等法院于是于1999年宣布他在法律上死亡。之后,其父王廷歆与龚如心为争夺王德辉家产的继承权打了多年官司。2005年,终院裁定龚如心胜诉,但赢了官司的龚如心却于2007年4月因癌症病逝。之后,她的财产再起争端。其家人表示,龚如心曾于2002年定下遗嘱,把身家全数交给华懋基金管理,而基金的负责人包括她的家人。但不久,风水师陈振聪透过律师表示,龚如心曾于2006年定下一份新遗嘱,确定把遗产交给他。华懋基金与陈振聪其后对簿公堂,结果华懋胜诉,陈振聪因伪造遗嘱入狱。不过华懋基金胜诉后再打官司,提出基金是遗产的受益人,而非受托人。两者的区别是:如果是遗产受益人,可动用遗产;但若只是受托人,便不能动用龚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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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龚心如华懋华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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