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获得3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贷款期为36个月

观点地产网   2015-05-29 09:57

核心提示:5月28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最多达3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起计36个月。

  5月28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最多达3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起计36个月。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司已发行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5%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能再对公司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终止,且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到期应付。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9.67%。

  早前5月7日,有市场消息便称,越秀地产正在寻求一笔8000万美元的三年期银团贷款,息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加240点,集资作为营运资金,富邦商业银行为该笔贷款牵头行。

  另于4月21日,越秀地产已经宣布获得一笔定期贷款,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该银行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向越秀地产提供最多达6500万美元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起计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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