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华润发表声明称,其注意到万科董事会公告,对于公告中所提出要罢免所有万科董事、监事的提案,华润方面表示有异议。“华润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角度,考虑未来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
这对于万科来说,多少是事态向好的一个迹象。而在当天,来自微博、微信等多项消息称万科员工计划前往市政府请愿,从网传图上可以看到,员工在《保卫万科请愿书》中直指宝能和华润合谋,无缘无故罢免董监事会,全面否定万科,否定全体万科人的工作,把万科推向深渊。
对此,万科方面回应称,这是员工自发行为,非公司组织。并表示“公司理解员工的心情和担忧,会尽力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据了解,6月26日,宝能向万科发出“关于提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罢免包括王石、郁亮在内的10名董事和2名监事。
对于罢免理由,宝能方面列举了包括王石在2011年至2014年担任董事期间,前往美国、英国游学,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却依然在未经股东大会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从万科获得现金报酬共计5000余万元,其余董事、监事则未能尽到监督责任。
而在此之前,作为第一和第二大股东的宝能系和华润先后发声表态反对万科公布的与深地铁重组预案。两个间隔仅仅半个小时的声明也招来了深交所的质询,6月27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致函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称近日多家媒体质疑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诸多接触密谈,双方同时宣布将在下次股东大会上联手否决引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预案,并指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人控制等治理问题,涉嫌形成关联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据此,深交所要求华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查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逐项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若是,须说明是否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8.1条的规定;若否,则要向深交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姚建辉从宝能系带走部分地产业务,一定程度上让这批优质资产实现了风险切割,但开发压力与去化难度并不会因此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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